105年5月號
自消防法實施,消防署及各級消防機關依法要求相關場所設置消防安全設備、定期辦理檢修申報、使用防焰物品及實施防火管理,更利用各種時機宣導防火安全知識,以提升大眾防火應變能力。鑑於消防法規範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實施防火管理制度已屆20年,成效相當良好。
「傷病患的命運,決定於第一位在傷口放上紗布的人的手中。」 -美國軍陣外科協會創始人 Nicholas Senn
經統計歷年各級消防機關執行救溺勤務數據,其中溺水事故發生地點每年皆以「溪河」及「海邊」占最多數,舉104年為例,其中「溪河」溺水人數256人(占全年溺水人數43.2%),「海邊」溺水人數140人(占全年溺水人數23.6%),兩者合計達396人,已占全年溺水案件593人之66.8%,分析其原因,不外乎「溪河」及「海邊」已成為炎夏民眾戶外活動熱門首選。
102年1月15日新竹縣新埔鎮民宅火災案造成傷亡後,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及社會各界都非常重視巷弄停車管理與火災搶救不易之課題;為持續督促直轄市、縣(市)地方政府推動與執行窄巷公安管理事項,內政部續邀集交通部及內政部所屬機關(警政署、營建署及消防署),針對「狹小巷道處所救災演練」、「取締妨礙防火空間之違建」、「禁止停車標線標誌設置」、「道路障礙交通違規取締工作」等重點,訂定相關評核內容,於104年6月25日函發「104年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窄巷公安管理指導計畫」
「上帝創造了世界,荷蘭人創造了荷蘭」,現今的荷蘭國土,有17%的土地是填海造陸而來,最能代表荷蘭意象的風車,即為造陸時大量抽水留下的歷史遺跡。
為掌握災害現場救災情形及支援需求,強化內政部消防署與地方相關單位協調聯繫、調度支援機制,協助地方政府救災,特訂定「內政部消防署緊急應變先遣小組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積極推動消防署緊急應變小組先遣小組(以下簡稱先遣小組)運作機制。
緊急救護業務一直我們面對的挑戰,根據消防署緊急救護組統計,民國95年至民國105年救護總出勤次數達到9,110,898次,透過全國消防機關緊急救護出勤次數統計圖更可知道,救護出勤次數日益增加,已成為消防人員之主要工作量。各縣市消防局為提升救護品質,從救護訓練、救護裝備更新與提升竭盡所能來做好緊急救護工作,身為第一線救護人員,除了面對各式各樣的救護情境的挑戰,返隊之後所面臨的救護業務資料無疑也是一種負擔。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三大隊大隊長程昌興遂提出「災難搶救管理軟體」之構想,並由替代役黎學謙編寫程式,分析外勤勤業務專責化後產生問題之面向,並提出解決方案。
工地災害經常發生,防不勝防;工地意外災害往往是一瞬間的,令人措手不及,再多的「早知道……」也無法彌補,不論人為過失或是機器故障都為時已晚。
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於105年3月11日下午3時51分接獲報案,表示有堆高機掉落圳溝,有人員受困,請求消防局派員救援,指揮科立即派遣後湖分隊出動器材車及救護車前往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