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4月號
我國救助體制發展中,救助隊係消防機關為執行都市型態事故(如火災、車禍事故、瓦斯外洩、機械設施事故、下水道事故等) 及野外區域事故(如水域事故、山域事故等) 所引發人命受困待救案件,須以人力、機具等力量,排除事故危險性,並靈活應用所學車禍救援、繩索救援、水上救援及侷限空間救援等技術,將待救者運往安全場所而免於危難,所建置之專責或任務編組救助單位。
近年來電子科技發展快速,輕薄無記憶效應的可充電式鋰離子電池及鋰聚合物電池廣泛應用於各類型之電子產品。
山域搜救付費與否、如何付費,在這陣子的臺灣登山圈,是火熱的話題。基於個人責任,是否付費就能夠代表自我負責。
揆諸當今社會,緊急救護已經在民眾心中,扮演即時重要的服務角色,也是緊急傷病之民眾就醫過程前段最為依賴的緊急醫療救護資源。
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緊急救護件數逐年平均以10%在成長!消防署呼籲,消防救護任務是提供給有緊急救護需求的民眾,應以傷病患安危為優先考量,珍惜救護資源,尊重救護專業。
107年1月17日下午3時8分宜蘭縣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接獲民眾報案,於冬山鄉德興一路上1間瀝青廠有1名員工在3樓高作業時,不慎摔倒且遭重物壓傷雙腳,無法行走,立刻派遣冬山消防分隊車組前往救援。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於民國106年10月28日凌晨2時17分接獲民眾報案,表示新北市新莊區中原路O號汽車修護廠有火舌冒出。指揮中心立即派遣第1梯次中港、新莊、五工、泰山、五股、頭前、德音、二重分隊出勤前往搶救。
106年11月9日下午5時48分,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受理民眾報案,泰山區楓江路、新五路一段交叉路口旁加油站,有1名男子身體相當不適,需要救護車協助送醫;指揮中心受理案件後,立即派遣五股91救護車出勤,消防人員2名、救護義消2名,共4 名EMT人員,立即趕往現場救護。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於 民國106年12月11日下午3點49分接獲報案疾病,案情描述為女性(1歲) 氣切患者,聽到這樣的案件心情真的十分忐忑,以前從來沒有處置過這樣類型的患者,在前往的路途上不斷從腦海裡回想小兒評估及氣切患者須給予的處置,祈禱在現場不要手忙腳亂。
重大災害案件,國內外均屢有所聞。
臺北市政府為激發所屬各機關同仁,加強運用智慧發揮創意,針對檢討、研提與機關業務相關興革意見、專題研究及參與制度,進而落實施行創新便民服務,行政流程改造及開源節流效能,以提升行政效率,增進為民服務品質。遂自民國96年起迄今,每年辦理臺北市政府創意提案競賽已有數年。
臺灣位處環太平洋火山帶、菲律賓板塊與歐亞板塊交界上之地震活躍區,地震發生頻率極高,最近一次重大震災即屬民國105年 0206美濃地震,造成的臺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案。